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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赴杭州推介四大重点片区 释放土地招商新机遇
为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吸引优质企业投资,天津市西青区在杭州举办“魅力西青”土地招商推介会,重点展示区域内四大核心片区的开发潜力与政策优势。此次推介会由西青区主要领导带队,面向长三角地区企业集中推介天津南站科技商务区、中北高新区及西部生活区、精武学府高新区及大学城配套服务区、杨柳青镇示范园区及魅力文化传承名镇,释放总面积超400公顷的优质地块资源,并配套专项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区域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一、四大片区联动发展打造产城融合新标杆 西青区此次重点推介的四大片区均具备成熟的产业基础与配套优势。天津南站科技商务区依托高铁枢纽优势,聚焦科技创新与商务服务;中北高新区及西部生活区整合高端制造与宜居功能,形成产城协同发展格局;精武学府高新区及大学城配套服务区借力高校资源,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杨柳青镇示范园区则突出文化传承与生态宜居特色。各片区累计推出成熟地块67宗,可满足企业多元化投资需求。 二、专项政策精准赋能激发企业投资活力 西青区针对不同产业领域推出差异化扶持措施,包括设立电子信息、汽车产业、大健康等专项发展资金,并对购地自建厂房企业提供产业扶持基金。此外,区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落实“天津八条”、西青区九条惠企政策,以及高端制造创新20条、人才新政25条等举措,在税收优惠、人才引进、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 三、深化跨区域合作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 此次杭州推介会是西青区主动对接长三角经济圈的重要实践。通过跨区域资源对接,西青区旨在吸引智能制造、现代服务、文化创意等领域的龙头企业落户。参会企业代表表示,西青区的产业规划与政策配套具有显著竞争力,尤其是“一区一策”的精准服务模式,为企业在津发展提供了明确路径。 四、持续优化服务机制推动项目高效落地 西青区相关部门强调,未来将建立项目跟踪服务专班,从土地供应、审批流程到后期运营提供全周期保障。同时,区域将定期举办政企对接活动,动态调整产业政策,确保企业“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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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招商】天津市出台科研资金管理新规激发创新活力
为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天津市近期出台《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通过优化资金配置、扩大科研自主权等措施,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助力招商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该政策聚焦简化流程、强化激励等关键环节,为科研单位提供更高效的资金支持。 一、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近年来,国家层面连续发布《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地优化科研管理机制。天津市积极响应,由市财政局、市科委、市教委联合制定新规,旨在解决科研经费使用僵化、审批繁琐等问题,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二、主要改革措施 新办法明确简化预算编制流程,允许科研单位自主调剂部分预算科目,减少重复审批。同时,提高间接费用比例至不超过30%,用于补偿科研机构管理成本,并加大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此外,项目结余资金可由单位统筹用于后续科研活动,避免资金沉淀。 三、扩大科研自主权与监管并重 政策赋予高校、院所等承担单位更大自主权,例如设备采购、差旅标准等可自行制定实施细则。为防范风险,天津市将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通过信息化平台跟踪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放权不放任”。 四、预期成效与实施保障 该办法实施后,预计将显著提升科研资金使用效率,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参与天津市重点科研项目。相关部门已开展多轮政策解读培训,并计划在年内完成配套细则修订,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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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助力粮食产销合作 强化粮源保障与招商引资
为深化粮食产销区域协作,天津市通过专项资金扶持与政策引导,推动本地企业与主产省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近日,天津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走出去”与“请进来”两类粮食产销合作项目,旨在优化粮源供给结构,同时吸引优质企业参与粮食仓储、加工等环节,为全市粮食安全提供保障。 一、专项资金聚焦双向合作模式 天津市财政局联合市粮食局明确,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两类项目:一是鼓励本地企业赴河南、黑龙江等主产省开展粮食购销贸易,投资建设仓储设施,参与政策性粮食调运;二是引导主产省企业在津设立加工、销售主体,盘活天津现有仓储资源。通过跨区域协作,既缓解主产省粮食外销压力,又增强天津粮源调控能力。 二、细化申报标准强化资金监管 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天津市制定《粮食产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规定企业需满足仓储规模、经营资质等条件,并按“先建后补”原则拨付资金。项目审核采用第三方评估与部门联审机制,重点考核粮食调运量、仓储设施利用率等指标,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效投入。 三、政策协同提升产业链稳定性 天津市将产销合作与粮食应急保供体系相结合,对签订3年以上购销协议的企业给予倾斜支持。例如,对在主产省建立10万吨以上仓容的企业,按投资额20%予以补助;在津开展深加工的企业可享受物流补贴。此举推动形成“产区储粮、销区加工”的产业链分工。 四、长效机制保障粮食安全 近年来,天津市已与吉林、山东等省建立政府间粮食产销协作框架,此次专项资金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数据显示,通过前期试点,天津市企业在外省建立的粮源基地年均调粮量超50万吨,有效平抑了市场波动风险。未来还将探索“异地代储”等创新模式,持续巩固多维度保障体系。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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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招商】宝坻区推进国有企业“僵尸企业”“壳企业”处置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宝坻区启动国有企业“僵尸企业”和“壳企业”处置工作,通过健全制度、排查摸底、分类处置等举措,有效盘活存量资源,为区域招商引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目前,相关处置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得到提升。 一、健全制度体系,明确处置路径。为确保处置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宝坻区结合实际出台《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有关事项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引》等系列制度文件,从政策层面明确处置范围、方式和程序。文件规定,对“僵尸企业”和“壳企业”可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解散清算等多种路径推进处置,同时将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务化解等关键环节纳入流程管理,形成“制度+流程+责任”的闭环管理体系,为处置工作提供系统性政策支撑。 二、全面排查摸底,夯实处置基础。2017年起,宝坻区组织开展对区属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所办所属企业的全覆盖调查摸底。工作中,通过查阅企业财务报表、经营台账、工商登记信息等资料,结合实地走访调研,全面掌握企业经营状况、资产负债、人员结构等情况。重点排查停产停业超过一定期限、长期无实际经营业务、持续亏损且无扭亏可能的企业,建立“僵尸企业”和“壳企业”清单及处置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后续分类处置奠定数据基础。 三、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推进出清。根据排查结果,宝坻区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对已无实际经营业务、仅保留法人资格的“壳企业”,优先采取简易注销或解散清算方式退出市场,简化注销流程,提高处置效率;对持续亏损、丧失自我修复能力且不符合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僵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优质资产,或依法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实现市场出清。2018年,宝坻区按照既定工作计划推进处置,已完成4家“僵尸企业”和“壳企业”的清退注销,另有17家企业进入注销办理流程,处置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平稳过渡。在处置过程中,宝坻区注重风险防范和权益保障,多维度筑牢处置工作“安全网”。职工安置方面,通过内部转岗、技能培训、推荐就业等方式,帮助涉及处置企业的职工实现再就业,同时依法落实经济补偿、社保接续等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资产处置方面,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监管规定,规范资产清查、评估、转让等程序,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部门协同方面,建立由国资、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简化审批流程,破解注销登记、税务清缴等环节的难点问题,确保处置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此次“僵尸企业”和“壳企业”处置工作,是宝坻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不仅有效盘活了闲置国有资产,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还优化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为区域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腾出了资源空间。下一步,宝坻区将持续巩固处置成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僵尸企业”和“壳企业”反弹,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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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招商】武清区多部门联动推进校外培训规范治理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天津市武清区近期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与招商引资工作协同推进,通过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教育服务品质,吸引优质教育资源集聚。在专项治理工作会上,多部门联合部署行动方案,重点整治违规办学行为,旨在构建健康有序的校外教育生态。 一、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启动 2024年5月上旬,武清区组织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十余个部门参与。会议明确以“双减”政策为纲领,重点查处无证办学、超纲教学、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根据部署,全区将建立动态排查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培训机构全覆盖监管,尤其针对中小学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二、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体系 此次行动强化了部门联动效能:教育部门负责办学资质审核,市场监管部门严查合同欺诈与价格违法,公安部门配合安全保障,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建立“黑白名单”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合规机构与违规案例。2024年第三季度前,武清区计划完成首轮集中检查,重点清理存在安全隐患及应试导向突出的培训机构。 三、长效治理机制持续完善 武清区将治理工作纳入年度教育督导考核,要求各镇街每月报送整改进展。通过设立举报专线、开展家长问卷调查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在规范整治基础上,鼓励培训机构转型发展素质教育类课程,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形成校内校外协同育人的新格局。 四、营造良性教育发展环境 专项治理与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武清区计划年内出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机构负责人培训等活动,提升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意识。此次行动既是规范市场的重要举措,也为优质教育项目落地创造了更透明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夯实区域教育现代化基础建设。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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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招商】天津出台新规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 加速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为深化对外开放与招商引资战略,天津市近期推出专项政策鼓励跨国企业设立地区总部。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天津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的若干规定》,标志着天津成为国内少数系统布局总部经济的重点城市之一。该政策聚焦营商环境优化与外资能级提升,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推动产业集聚,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政策背景与战略定位 在全球产业链重构的背景下,跨国企业地区总部已成为国际资本配置的核心节点。2023年,天津市在分析上海、北京等地总部经济经验基础上,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需求,提出构建"双循环"战略支点的目标。新规明确对符合标准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给予资金奖励、人才便利等支持,重点覆盖高端制造、金融创新等领域,与天津市"一基地三区"城市定位形成深度联动。 二、政策创新与核心举措 区别于传统招商引资模式,该规定首次建立"总部型机构"分级认定体系,将管理决策、资金管理、研发等核心功能纳入评估维度。对于经认定的机构,可享受最高3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补助,连续三年按经济贡献给予经营扶持,并在出入境、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配套服务。2024年初实施的跨境资金池便利化试点,允许地区总部与境外母公司实现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显著提升资本流动效率。 三、产业协同与区域效应 政策实施后,天津滨海新区、自贸试验区等重点区域已启动配套载体建设。以空港经济区为例,其规划的总部产业园将集成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与智慧海关监管功能。据公开信息显示,某欧洲汽车零部件企业亚太总部迁入后,带动上下游12家配套企业落地,形成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这种"总部+基地"模式正逐步复制到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长效机制与未来展望 天津市同步建立了动态评估机制,每两年修订一次认定标准以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相关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深化与新加坡、香港等国际商业枢纽的规则对接,探索制定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专家指出,随着京津冀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推进,天津有望在2025年前形成200家以上跨国企业功能性机构集聚的规模效应,成为北方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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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招商】天津出台快递业租金补贴政策助力物流降本增效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天津市通过招商引资与政策扶持双轮驱动,推出专项租金补贴政策支持快递企业集聚发展。该政策针对入驻特定区域的快递企业提供连续三年租金补贴,单家企业年度补贴上限达百万元,旨在优化物流产业布局,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一、政策核心内容与实施范围 天津市明确对2017年新入驻海关特殊监管区或政府认定产业园区的快递企业给予运营场地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30元,覆盖营业、处理及仓储等用房需求。通过设定三年补贴周期与年度100万元封顶机制,既保障企业初期运营成本可控,又避免资源过度集中。 二、政策出台背景与战略意义 此项措施源于《天津市支持快递业加快发展十项措施》的细化落实,响应国家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选择物流园区、电商园区等作为政策落地区域,体现了对产业协同效应的考量。数据显示,2017年天津快递业务量增速较上年提升约5个百分点,政策引导作用显著。 三、行业影响与实施效果 政策实施后,多家快递企业将区域分拨中心迁入天津空港经济区等指定区域。以某头部企业为例,其2018年在津仓储成本降低12%,带动京津冀地区配送时效平均缩短4小时。监管部门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底,天津快递企业数量较政策出台前增长23%,形成明显的产业集群效应。 四、配套机制与长效管理 为确保政策精准实施,天津市建立动态审核机制,要求企业提交场地租赁合同、纳税证明等材料。同时将补贴与就业创造、环保达标等指标挂钩,引导企业可持续发展。目前政策已纳入天津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五年规划,作为长期制度性安排持续推进。 五、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展望 该政策与天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形成联动,吸引跨境电商配套物流企业入驻。专家分析指出,这种"园区+补贴"模式为港口城市降低物流成本提供了可复制经验,未来或将在环渤海经济圈推广类似支持措施。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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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招商】天津金城银行创新"金科贷"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为深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天津金城银行近期联合红桥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推出"金科贷"专项融资产品,通过政银合作模式破解科技型企业轻资产融资难题。该举措是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商引资的重要实践,首笔50万元贷款已成功投放至区内某高新技术企业,标志着科技金融创新服务迈入新阶段。 一、政策背景与产品设计逻辑 在国家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背景下,天津市2023年出台《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开发符合科创企业特征的差异化产品。金城银行响应政策号召,针对科技型企业研发周期长、抵押物不足等痛点,将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纳入授信评估体系,形成"财政贴息+风险共担"的特色服务方案。 二、服务模式三大创新突破 (一)建立动态授信机制。根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设置梯度授信额度,初创期企业可获得最高300万元信用贷款,成长期企业配套供应链金融服务。 (二)优化审批流程。通过对接天津市科技创新大数据平台,实现税务、社保等数据共享,将传统贷款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三)构建风险缓释体系。引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分担风险,当出现不良贷款时,合作担保机构承担不低于60%的代偿责任。 三、试点成效与后续规划 红桥区首批纳入试点的12家企业中,已有7家通过资质审核,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金城银行计划2024年将该产品推广至滨海新区等重点区域,同步开发"投贷联动"服务,探索"债权+股权"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 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效应 天津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显示,此类科技金融创新已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比例达1:4.3。红桥区通过配套提供办公场地租金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组合拳,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预计年内可吸引超20家相关产业链企业落户。 注:本文所述政策内容及数据均源自天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公开发布信息,具体业务办理需以金融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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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招商】天津经开区引才出新策 重奖人力资源中介与职业学校
为强化人才支撑、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23年出台《促进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聚焦人才引进、培养、保障等八大领域,通过三十九条举措构建全方位人才政策体系,其中首次明确对为重点企业输送人力资源的中介机构和职业学校给予重奖,并设立专项发展资金,旨在提升区域人才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定位:锚定产业需求构建人才生态体系。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聚焦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对技能型、专业型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在此背景下,新出台的《措施》在以往人才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将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职业学校等人才输送“桥梁”纳入扶持范围,通过政策引导激发社会力量参与人才供给的积极性,形成“企业需求—机构输送—政策激励”的闭环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稳定人才保障。 二、创新举措:首次明确中介与职校奖励标准。《措施》在人才引进扶持部分创新提出,对当年为开发区重点用工企业输送人力资源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职业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重点用工企业涵盖开发区内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用工规模较大的先进制造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奖励针对输送规模设定阶梯标准,对输送达到一定数量的机构明确具体奖励金额,旨在通过正向激励推动中介机构和职业学校与企业精准对接,缓解企业用工缺口,尤其是解决季节性、结构性用工难题。 三、资金保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政策落地。为确保政策有效实施,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明确每年从可支配财政收入中划拨不超过3%的资金,设立“泰达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不仅用于对中介机构、职业学校的奖励,还将覆盖人才引进补贴、人才培养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人才服务优化等《措施》涉及的八大领域,形成全方位的资金支持体系。同时,随着开发区经济体量的持续增长,专项资金规模将动态扩大,为人才工作提供长期稳定的经费保障。 四、政策效应:多方协同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整合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多方资源,构建“引、育、用、留”一体化人才服务链条。通过奖励中介机构和职业学校,既有助于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专业化水平,也能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深度融合,实现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匹配。此外,政策覆盖范围广泛,从重点人才到普通技能人才,从企业到科研机构,全方位的扶持举措将有效增强区域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注入强劲动力,助力其在区域竞争中打造人才高地优势。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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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招商】环保税明确为地方收入助力生态治理与区域发展
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优化区域招商引资环境,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明确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这一制度设计旨在通过税收杠杆激励地方政府加大环保投入,推动企业绿色转型,构建经济与生态协同发展新格局。 一、制度转型:从排污费到环保税的治理升级 环境保护税的施行标志着我国环境治理从“费”到“税”的制度转型。在此之前,我国对污染物排放征收排污费,2018年起,环保税以法律形式确立征收机制,纳税人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国务院明确环保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是基于“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原则的制度优化,旨在通过稳定的收入来源激发地方政府参与环境治理的主动性。 二、地方治理:环保投入的“稳定器”与“助推器” 作为地方收入,环保税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可直接支配的环保专项资金。北京将环保税收入重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支持燃煤锅炉改造、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项目;江苏则聚焦水环境治理,投入资金完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广东通过环保税收入强化环境监测网络,提升对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管能力。这些实践表明,环保税收入有效补充了地方环保投入,推动污染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 三、企业转型:绿色发展的“倒逼机制”与“激励信号” 环保税实行“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差异化征收政策,倒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上海某化工企业通过引进废气处理设备,实现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国家标准降低40%,环保税负担同比下降;浙江某纺织企业研发清洁生产技术,水资源循环利用率提升至90%以上,不仅减少了税款支出,还因绿色生产资质获得市场竞争优势。这种“减排降税”的正向激励,推动企业从“要我环保”向“我要环保”转变。 四、区域协同:差异化政策与联防联控的治理合力 环保税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率调整权,各地可根据环境容量、污染物治理成本等因素设定具体适用税额。京津冀地区针对大气污染物设定较高税额,强化区域联防联控;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则重点提高水污染物税额,助力流域生态保护。同时,环保税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制度衔接,形成“税收调节+行政监管”的综合治理体系,为区域生态协同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随着环保税制度的深入实施,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企业绿色转型步伐加快,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这一制度不仅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绿色动能。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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